基金名稱
九泰銳誠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九泰銳誠混合C份額)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類型
混合型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一般情況下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屬于中高風險收益特征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
投資目標
基于對宏觀經濟、資本市場的分析和理解,深入挖掘國內經濟增長和結構轉型所帶來的投資機會,精選具有估值優勢和成長優勢的公司股票進行投資,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股指期貨,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封閉期)
在封閉期內,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10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開放期/LOF)
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運作方式
契約型。本基金延續變更注冊前基金九泰銳誠定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采用封閉式運作,封閉期起始之日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結束之日為變更注冊前基金九泰銳誠定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兩年后的年度對日的前一個工作日。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場內份額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封閉期屆滿后,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并更名為九泰銳誠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接受場內、場外申購與贖回等業務,并繼續上市交易。
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在本基金封閉期內,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年不得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潤的90%;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在封閉期內,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后,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業績比較基準
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中債總指數(總值)財富指數收益率×40%。